Fan Club 主頁   古仔部落格主頁   Louis' Fans Sharing   古夫人信箱   Forum 聊天區   DV特製短片   DV新聞區   DV相片分享區   公告   
 Louis Koo's English Blog   Louis Koo's sina blog   
現在的時間是 週四 4月 25, 2024 2:22 am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51 篇文章 ]  前往頁數 上一頁  1234  下一頁
 古仔结婚后 
發表人 內容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8, 2012 5:24 pm
文章: 183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古天乐这个人是挺好的,那咱们就作为古迷好好的支持他,爱护他,就好了。

今天是中秋佳节,祝大家节日快乐!


週日 9月 30, 2012 11:11 am
個人資料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9, 2012 8:26 pm
文章: 1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那肯定是祝福他,会为他感到高兴的。


週一 10月 01, 2012 7:10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21, 2012 3:57 pm
文章: 360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采访里乐同学不是一直说他很相信爱情吗?无论是谁 结婚当然都是好事啊

对我来说:看着别人幸福自己也会受到感染 也会相信并期待幸福

爱情是一种信仰 我的信仰都没了 光阴都还在。

_________________
是缘分,总会相遇;是疼惜,总会落下。
Yang Weiwei my blueberry nights


週二 10月 02, 2012 12:19 am
個人資料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8, 2012 5:24 pm
文章: 183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以前曾经看到过一篇文章,题目叫<什么叫自由恋爱>,说的是: 科学调查发现,许多经"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人并不比古代家长之命而结婚的人幸福,原因是他们的恋爱并不是自由恋爱,因为大多数人都要给自己限定一个结婚的年龄,而事实是,在这个年龄前碰到的人也许并不是他们的真爱.

我个人觉得,爱情跟年龄没有太大的关系,只有跟真正相爱的人结婚,才是幸福.


週二 10月 02, 2012 8:45 a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11, 2012 1:32 pm
文章: 189
來自: 四川 成都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古往今来 寫:
对呀~没有男朋友的也很多啊,我也没有。这又怎样,对我来说无所谓啦~两个人如果不能互相理解,那还不如单着来的自由呢~
恋爱蓝色调 寫:
什麽叫現在的女孩子哪個沒有男朋友?沒男朋友的女孩子多了去了,這兒就擱著一個呢。哈哈哈
丽古古 寫:
其實我覺得見古仔跟有沒有男朋友,有沒有結婚都沒關係。試問現在的女孩子有哪個沒男朋友的,是吧。有都可以去見古仔呀。只是要理智點,對男朋友的愛和明星的愛要分清。大家有沒有看過百里挑一和誰來百里挑一呢?很好看哦,可以學好多東西。我個人的看法,說的不好的請見諒。

沒男朋友的多了去了,很正常啊,不知道爲什麽好多人說“誒你大學怎麼不處對象啊?”然後還開玩笑地說“你是不是同性戀啊?”我想說大學就一定要處對象談戀愛嗎?我是同性戀?他全家都是同性戀

_________________
短小精悍、浓缩就是精华,哈哈哈


週日 10月 07, 2012 3:31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日 3月 11, 2012 1:32 pm
文章: 189
來自: 四川 成都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古往今来 寫:
非常赞同你说的啊~古迷们应该摆正态度,大部分古迷还是很理智的,不排除会有一少部分粉丝会把他当成想象中的男朋友一样去支持他.可是王子只有一个啊,亲们~哈哈哈
恋爱蓝色调 寫:
古仔也是一個正常的人,也會結婚的嘛,只是早晚的問題,用前面同志的話,那些把老大幻想成戀愛發展對象的人,不是沒有,肯定也有這樣的人。不否認奇跡,但是這些人也應該接受現實,現實就是,日常你們沒有交集,你憑什麼覺得你在古仔活動的時候跟他見一面或者每次活動你都參加他就可能會注意你、記住你、甚至愛上你?這種人是電視劇看多了,得了妄想癥吧。就算是王子與灰姑娘的故事,那灰姑娘也只有一個啊,後媽的兩個女兒也喜歡王子啊,結果呢?所以還是認清現實與幻想的差距得好。
而且老大結婚了又怎樣,結婚了就結婚了唄,像華仔結婚了不照樣有那麼多粉絲支持他,所以古仔老大也一樣啊。其他的人我不敢說,反正我是會支持的。
Ps:你咋就確定古太也會是圈內人士呢?我倒是希望老大找一個圈外的

對嘛,現在是一夫一妻制,王子只有一個,“灰姑娘”也只有一個,想那麼多干啥

_________________
短小精悍、浓缩就是精华,哈哈哈


週日 10月 07, 2012 3:35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二 9月 18, 2012 1:48 pm
文章: 128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喜欢古仔不是因为他单身!!不管怎么样永远支持古仔!!
有句话说:LOVE U LOVE MY dog


週五 10月 19, 2012 12:52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14, 2012 8:06 pm
文章: 28
來自: 河北省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古仔能找到真爱应该是所有古迷的心愿吧
希望能有个好女人来照顾他 来照顾古爸妈
虽然有一点点小嫉妒((*^^*)承认吧~都多少有一点的吧)
还是希望古仔能成家、安顿下来
再来个可爱的小古 继承爹地的优良基因 有两个大酒窝~~
想来就好美好阿~~

_________________
古古虽然沉默 但都有认真的在看


週六 10月 27, 2012 11:13 pm
個人資料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8, 2012 5:24 pm
文章: 183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我竟然把“we need heros”看成了we need horses. :shock: :lol: 8) :twisted: :mrgreen: 汗~~

好奇古天乐的弟弟古地乐干什么去了?

开玩笑哈!我承认我很淘气。


週日 10月 28, 2012 11:03 a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二 6月 05, 2007 11:22 am
文章: 5066
來自: 月球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哪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就算一见钟情,维护不好也会拜拜的。多赞扬,少批评,多体贴,多宽容,多包容,多感恩,少要求,互相让步,彼此好感才会增加,距离才会拉近,大家感情的储蓄罐才会不断充值而不是透支。

_________________
一路走来,大家都幸福,才是圆满


週日 10月 28, 2012 11:27 a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五 9月 14, 2012 8:06 pm
文章: 28
來自: 河北省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elizabethdiva 寫:
我竟然把“we need heros”看成了we need horses. :shock: :lol: 8) :twisted: :mrgreen: 汗~~

好奇古天乐的弟弟古地乐干什么去了?

开玩笑哈!我承认我很淘气。



额…………
好吧…………我也被汗到了~~

_________________
古古虽然沉默 但都有认真的在看


週日 10月 28, 2012 12:16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9, 2012 12:24 pm
文章: 11
來自: 宁波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这个叫“古夫人信箱”,那么古夫人在哪呢?
:P


週日 10月 28, 2012 2:41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四 2月 10, 2011 9:08 am
文章: 82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我是很理智的,喜欢一个明星,在心底就好了。我是当古仔是一个梦的。不存在我现实生活里的。我还是继续我的生活。跟我浑身不搭嘎。嘿嘿!!

_________________
做到天天开心!


週三 11月 21, 2012 8:55 am
個人資料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27, 2012 1:33 am
文章: 2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结了婚,他还是他,他对粉丝也不会变,当然会一样支持
PS. 我已婚,今年也做了妈妈,虽然更多的时间是照顾孩子和家里,但喜欢的心是不变的。
十几年的喜欢不会因为这样就变了


週三 11月 21, 2012 1:35 pm
個人資料
頭像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7, 2012 7:06 pm
文章: 86
來自: Ukraine
引用回覆
文章 Re: 古仔结婚后
Everything has its time. Louis necessarily meet the second half. They will be one whole.

_________________
我來自中歐(烏克蘭),喜歡中國文化,但不認識中文,都是透過網上翻譯軟體幫忙的,如果和大家互動時,用字和文法不流暢時,請大家包涵,謝謝大家!


週四 11月 22, 2012 4:13 am
個人資料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51 篇文章 ]  前往頁數 上一頁  1234  下一頁


不能 在這個版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版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版面刪除您的文章

搜尋:
前往 :  
cron
© 2006-2024 kootinlok.com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